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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暨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11-29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暨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暨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管理情况,以及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任务制定、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项目监管、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培育等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情况。

(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检查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重点检查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海绵城市建设、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等相关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勘察设计项目签订合同价格及项目勘察设计周期的合理性情况。

(三)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情况。聚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和关键技术应用等常见问题,对项目墙体自保温、“两板”应用、楼面保温隔声、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等实施情况,节能材料工程应用质量、检测行为、防火安全以及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安排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查。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期间,各区县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在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检查方式及组织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自评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检查。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统筹安排,组织专家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受检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和在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开展检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对各区县提交的自查报告、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情况自评表及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通过在各区县报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汇总表随机抽取项目检查;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通过“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在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情况通过各区县报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汇总表随机抽取项目后,组织专家现场检查,项目检查时检查组不听取汇报,只查看现场、核查资料、查找问题。具体检查时间和安排在实施检查前2个工作日通知。

(三)结果处理。检查中发现受检项目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将下发执法建议书;检查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勘察设计质量低下、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受检项目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并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及时通知受检项目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对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支撑资料,报送信息应真实、完整。

(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督促参建单位限时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后予以处罚。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被全市通报的设计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参建项目开展全面排查。

(三)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检查工作正常开展。对于恶意阻扰专项检查的企业和个人,将纳入信用信息管理,我委将对相关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各有关单位、个人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五)检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绿建处:陈锐 023-63671212、吴俊楠 023-63670797;

市住房城乡建委消防审查处:王竞 023-63037619

市技术发展中心:陈进东 023-63610207。 

附件:1.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2.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工作自评表

      3.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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