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关怀版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问答库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搜索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住房拆除需要做些什么?
村民拆除农村住房前应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施工单位进行拆除。村民应充分考虑住房拆除对毗邻建筑的影响,告知毗邻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必要时先组织人员、财产转移。
农村住房怎么转变成经营用途?
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制止经营活动,并报告区县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改扩建?
安全鉴定为D级的住房,原则上应拆除后重建。对改变承重结构体系或超过原结构承载能力的行为,村民应对拟改扩建的住房进行鉴定后,再委托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出具设计方案。
对农村住房建设完工后,需通过怎么验收方可使用?
农村住房建设完工后,建房村民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用地和规划验收申请。通过用地和规划验收后的限额以上的住房,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限额以下的住房,施工单位(乡村建设工匠)和村民应对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住房通过竣工验收或施工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更多 >>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政策问答
《关于加强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管控的通知》政策问答
《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政策问答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省市住建厅网站
直属单位网站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经济信息委
市民族宗教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委
市文化旅游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办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金融监管局
市信访办
市人民防空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市林业局
市药监局
市知识产权局
两江新区管委会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双桥经开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
重庆经开区管委会
万州经开区管委会
长寿经开区管委会
市供销合作社
万州区
黔江区
涪陵区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渝北区
巴南区
长寿区
江津区
合川区
永川区
南川区
綦江区
大足区
铜梁区
璧山区
潼南区
荣昌区
开州区
梁平区
武隆区
城口县
丰都县
忠县
垫江县
云阳县
奉节县
巫山县
巫溪县
石柱县
秀山县
酉阳县
彭水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重庆市东南医院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重庆市城乡房屋建设服务中心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map